二十歲那年,為了慶祝大學轉學考金榜題名,我以2800元買下生平第一台相機。當時還是窮學生,所以將這台價值不菲的Canon相機視如寶貝,小心翼翼的呵護著,寵愛著。十年來,它伴我上山下海,陪我櫛風沐雨,像是最瞭解我的知己,又像是最黏我的情人。有時拍出來的相片不滿意,我便會怪東怪西,一下子怪技術,一下子怪底片,最後就怪到相機頭上去,對著它做鬼臉,賭氣說:「我這麼疼你,你怎麼就不配合點,讓我拍得好看點呢?」不過,它總會不服氣的說:「是你自己長得太醜,能怪我啊?」也許它說的沒錯,我還沒認清事實。
六月上旬和好友去溪裡戲水,拍完第六張照片,把相機擱在石頭上,轉過身,一陣強風乍然吹來,竟把它吹倒,推著它一路溜滑梯,跌落水中。當我聽到「噗嗵」一聲,警覺到事情不妙,立即以滑壘的姿勢撲上去搶救,但為時已晚。事後帶著它去照相館掛急診,問了兩家,老闆都說現在沒有零件可以更換了,要我死心。十年的感情,就這樣畫上句點,我好幾天都悶悶不樂。
生活還是要過,為了日後所需,我在購物網站上努力物色新相機。也許心裡還惦念著一份舊情,所以堅持選擇Canon這個品牌。雖然現在有了穩定的工作,但老師的薪水充其量也只能過個不上不下的生活,所以對於動輒上萬的數位相機頗多顧慮。掙扎了許久,上周因為Canon專櫃的特價活動只到七月底,所以狠下心掏出信用卡,將ixus750買回家。回家後帶著一種「變心」的罪惡感拿出那台舊相機,想告訴它,我另結新歡了。看著它,有些不忍,於是不死心的再裝上電池試拍,沒想到神蹟出現,它竟起死回生了。我喜出望外,眉飛色舞,滿天都是萬花筒般的繽紛色彩。因為要安頓舊愛與新歡,我很鄉愿的告訴自己:一個是大老婆,一個是小老婆,兩個都是我的最愛。……哎,我真是個花心的男人啊。
門市人員告訴我,回家後務必要測試新相機的各種功能,確保品質與穩定度。不過,那天晚上去看了晚場的電影,回到家已將近十一點。翻著厚厚一本說明書,看沒幾頁,就癱在床上呼呼大睡。隔天一早醒來,我興奮的架起三角架,對著鏡子自拍。從沒用過數位相機的我,發現數位相機原來這麼好玩,不但有自動、手動、特殊等模式,甚至還有拍攝短片的模式,就像是成年人的玩具一樣。我不斷對著鏡頭搞怪、耍寶,端詳自己的表情,一個人在臥房玩得很high。為了紀念新相機加入我的生活,我決定留下幾張自拍照。早晨刷完牙後拍了幾張「晨光篇」的照片,晚上洗完澡,意猶未盡,又攝下幾張「夜色篇」的翦影。數位相機雖然功能很多,但有一點很討厭的是,拍大頭照時,它會把每一條細紋、每一個斑點都「很誠實」的反應出來。之前肩胛附近長痘痘,留下「北斗七星」,自拍的照片裡清晰可見。心臟不夠強的人,還是將鏡頭拉遠一點較好,別跟自己過不去。
用數位相機自拍固然有趣,但這畢竟沒什麼太深刻的人生意義。我還是喜歡和好友們一起出去玩,用相機記錄更耐人尋味的感動。
撰稿日期:95/07/31